瓦楞紙板要求總結
市場上對于瓦楞紙板的要求還是比較高的,在加工瓦楞板時使用的瓦楞原紙必須符合下表的技術要求。相關標準中特別指出:加工瓦楞紙板使用淀粉粘合劑或使用具有同等粘合效果的其他粘合劑,不得使用硅酸鈉。對于瓦楞紙板要求總結如下:
指 標 | 規 定 |
125g/m2 | 125g/m2 | 125g/m2 |
定量,g/m2 | 125±4 | 150±4.5 | 180+5 -9 |
厚度,mm | 0.22+0.03 -0.22 | 0.24+0.03 -0.22 | 0.27+0.03 -0.22 |
耐破度,kgf/cm2不小于 | 2.5 | 3 | 3.5 |
裂斷長(縱向),m不小于 | 4000 | 4000 | 4000 |
環壓強度(橫向),kg不小于 | 14 | 18 | 24 |
水分,% | 9±2 | 9±2 | 9±2 |
施膠度,mm | 0.5-0.75 | 0.5-0.75 | 0.5-0.75 |
市場上*常用的瓦楞紙板有三種類型: 1、瓦楞高度4.5-5mm,楞數34±2個/300mm;2、瓦楞高度3.5-4mm,楞數40±2個/300mm;3、瓦楞高度2.5-3mm,楞數50±2個/300mm。
瓦楞紙板的綜合物理強度請參考本網上一節《瓦楞紙板相關術語及破裂強度標準》中表格的內容。另外合格的瓦楞紙板還應符合在每1m的單張瓦楞紙板上,不得有大于20mm的曲翹。單瓦楞紙板的厚度,不能低規定的相應瓦楞高度的上限數值,雙瓦楞紙板的厚度,不能低于相應兩種瓦楞高度的上限數值之和。瓦楞紙板的規格尺寸要符合訂貨合同的規定。紙板兩端不粘合部分及不整齊部分不大于8mm。
實際交貨過程中,通常為批量交貨,在出廠前,要依據標準驗收,驗收合格后出據產品合格證,驗收的項目包括瓦楞紙板的破裂強度、戳穿強度、邊壓強度、粘合強度、規格尺寸、水分及厚度七項主要技術指標,有一項不合格者,則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
在運輸、包裝、儲存過程中,生產廠應保證瓦楞紙板在運輸過程中不直接受雨、雪、曝曬和污染的影響;裝卸時不得從高處扔下,不得使用有損產品質量的工具;同時應根據用戶的要求對瓦楞紙板進行包裝;儲存倉庫應保持通風干燥,短期露天存放必須有良好的苫、墊等防護措施。
文章出處 www.sun1718.com 作者 正邦檢測設備